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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让朔州更美丽

2017-08-31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刘洋

火热的八月,激情的八月。在山西省朔州市,每当夜幕降临,大大小小的文化广场响起音乐声,人头攒动,大合唱、广场舞、太极拳、扭秧歌等群众性广场娱乐节目轮番上演,老百姓沉浸在欢乐的海洋里。这一场场精彩的演出,印证了朔州市文化发展取得的累累硕果。

近年来,朔州市委、市政府把文化建设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均衡覆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高质量均等提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按要求配备,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分布均匀、功能齐全、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6年10月26日,文化部在安徽铜陵召开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总结大会暨第二批示范区创建授牌仪式,朔州市被授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

今年以来,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体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为目标,按照《朔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17—2020年)》,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示范区后续建设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提质创新、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大大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基础版”加“升级版”,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完善

宽敞明亮的图书馆坐满了学习看书的青少年,他们徜徉在书的世界;乡村农家书屋里“飘”出阵阵书香,这里成了广大农民朋友休闲充电的一个好去处;广场上还有不少书法爱好者用手中的毛笔临摹书法作品,交流书写心得……

走在朔州的大街小巷,浓浓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百姓的文化福祉得益于朔州市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经过3年多的示范区创建,朔州市、县、乡、村四级文化场所设置率100%。市级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均达到了部颁二级馆标准以上;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均达到部颁三级馆标准以上;乡镇(街道办)均设置了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95.8%以上的文化站单独设置,平均面积达363平方米;行政村(社区)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部建起了村级文化活动室,平均面积为135平方米,建设面积达标率为82.3%。2016年,进入示范区后续建设以来,朔州市同步推进 “基础版”完善和“升级版”建设工作,朔州市群艺馆和山阴县文化馆、图书馆等新建或改扩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提升工程持续推动。特别是各县区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加快完善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了短板,打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为了让更多老百姓享受优质、便捷的文化服务,朔州市实施了“朔州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项目”,建设了“两站两中心”和“六馆八库”,形成了以市县乡三级电子阅览室和农村服务点为支撑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目前,朔州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两中心两站一平台”项目已经完成95%以上,已具备初步验收条件;朔州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六馆八库”项目已经完成90%,资源正在加紧整理入库;朔州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县乡三级网络已经建成并开始验收,剩余1000个行政村和社区宽带已经接入近半;朔州市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招标工作。

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就近开展文化活动的需求,朔州市加大文化场馆的整合统筹力度,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其所管辖的相关文化、体育、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场馆等资源,符合群众需要、达到安全标准的,可在规定时段内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并在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逐步实现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提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共享利用水平。

总结“全民阅读”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朔州市以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图书室、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为分馆,全面推进图书馆服务资源整合,构建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通过设置图书流动服务车、24小时自助图书馆,实现服务的形式创新和广度延伸。今年4月18日,朔州市首家城市书房“圕·书房”在朔州市泊咖咖啡馆正式开馆。“圕·书房”是以自助实体图书馆为馆舍基础而创建的一个全开放、零门槛、高品位的城市阅读服务体系。目前,全市现已经形成一家总馆、18个分馆、一家城市书房、1个流动图书馆、2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的格局,构建起了总分馆、流动图书馆、掌上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

“送文化”加“种文化”,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小品、歌舞、戏剧……要啥有啥,专业院团就是不一样,节目多、水平高。在家门口能看到这样的表演,我们感到非常高兴。”朔城区南榆林乡青钟村的村民在观看“送戏下乡”演出后这样说。如今,朔州市歌舞团、朔州市晋剧团、朔州市民歌协会艺术团、朔州市艺术研究院等多数市里专业演出团的演出,在朔州广大农村地区都能看得到。

一直以来,朔州市各级文化部门将“办文化”“送文化”和“种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制作节目,将歌舞、声乐、器乐、戏曲、小品、表演唱等节目送到群众身边的同时,有序引导扶持各类文化组织、文艺团队和文化志愿者组织举办文艺演出、书画展、送戏下乡、文化志愿服务等各类文化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城乡文化互动交融,适应和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地域人群的文化需求,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特别是这几年,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朔州市将流动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整合公共文化资源,重心向基层下移,努力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送戏下乡演出272场,其中国家级贫困县右玉县完成39场,平鲁区完成50场,朔城区完成28场,应县完成26场,怀仁县完成129场;完成全市行政村免费放映电影9524场,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放映电影655场,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这几来,朔州市文化部门推出多项文化服务品牌活动,竞相展演、争奇斗艳,形成了以乡村文化队伍为活动主体的“朔州市小戏小品小剧种”展演、以专业文艺院团为活动主体的“朔州市山花奖”展演、以城市居民为活动主体的“朔州市合唱比赛”、以青少年和市民为活动主体的“朔州市市民才艺展演”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与此同时,朔城区的“马邑文化节”、平鲁区的“门神文化节”、山阴县的“边塞文化周”、应县的“百姓大舞台、群众好声音”、怀仁县的“万人广场舞”、右玉县的“西口风情生态旅游文化节”等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也已成为独具特色的亮丽文化名片。今年以来, 2017迎新春“百花争妍·美丽朔州”艺术展演、2017朔州市“文明之春”地方戏曲惠民展演、“书香朔州·文化朔州”全民阅读活动、“同一片蓝天下”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书画展、“迎七一颂党恩展风采”社区健身舞交流展演等精彩纷呈的群众文化活动轮番上演,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受到了全市城乡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不断壮大基层文化队伍,朔州市结合文化活动的开展,按照“现场观摩、理论培训、模拟实践、讨论提高”的模式,坚持每年对县、乡基层文化管理人员进行10天以上的集中培训,促使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快速发展的基层文化带动了基层队伍的发展,群众自发组建的文体活动队伍达到1000多支。

系列品牌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发展,有效地激发了各级文艺院团的创作生产热情。现代北路梆子戏《侨女李林》喜摘第二十五届梅花奖,《大唐女人》获全国戏剧文化奖,《耍孩儿情》入围全国群星奖并参加了全国群星奖西安汇演和山西省各地市巡演;《清风亭》《廉吏于成龙》《黄沙绿梦》《征婚考试》《百姓乡长》《慈母的心》《立春》《奶娘》等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深受群众喜爱;电视作品《西口长歌》《大西口》广受好评。此外,朔州市还拍摄了电影《大学生村官》《尉迟恭》,出版了《朔州通史》《朔州民间文化》等多部研究专著。2016年,新创作了《女支书》《乡村情》《精准扶贫暖人心》等小品,创作了晋剧《绿洲春秋》、二人台《拆迁风波》、耍孩儿戏《劝孝》和大秧歌《忏悔》《和美新生活》《山里的女人》等剧目。2017年,创作了《情系黄坡梁》《情满塞北》两部以扶贫为主题的戏剧剧本初稿,一部小戏曲《酸枣坡》等剧目节目。

“高质量”加“高效能”,文化朔州高地正在崛起

在完成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的同时,朔州市还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于近几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朔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朔州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引导和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有关意见》等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制度,成立了由26个部门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市、县、乡三级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初步建立了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评估制度。以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提升为目标的“31543”绩效管理取得了预期效果。

进入示范区后续建设以来,朔州市在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狠下功夫,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公益文化单位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为朔州市做好示范区后续建设保障提供了依据。朔州市提出责任落实不放松、经费投入不放松、队伍保障不放松、宣传力度不放松、督导力度不放松,按照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的要求,做到领导重视程度不减、统筹协调力度不减、激励发展强度不减,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提升。

一系列的改革新举措和保障机制的建立,不仅大大促进了朔州市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更为全市文化的持续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保障。如今,全市文体协会等社会文化组织和文艺表演团体快速发展,市本级登记注册的文化类协会达52家(体育类23家、文化艺术研究类17家、社会科学类12家),市县两级新注册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达25家(市本级4家,县区21家)。乡镇、农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每乡每村至少有一支以上的文体活动队伍。

朔州市文化建设的推进和发展,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全民的思想文化素质,也反映出文化事业的发展速度和整体水平。朔州市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使公共文化服务深入人心,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效机制,实实在在地服务于民,丰富、活跃、发展群众文化,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如今,放眼朔州,一座座现代场馆,让老百姓尽享文化盛宴,一台台群众文艺演出,丰富了百姓的文化生活……全市群众文化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姿多彩的面貌,如一曲美妙的旋律,跳动在“美丽朔州”创新发展的乐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