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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心灵常闻书香 ——看话剧《书店》有感

2019-05-27 发表|来源:文艺报|作者:刘 平

由北京市海淀区文联出品,作家叶宏奇编剧、刘小蓉执导的话剧《书店》于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当天在清华大学公演。该剧让人们感动,是因为它写出了一代人所亲身经历的真实的故事,让人们的记忆又回到了那个以逛书店买书为乐,以读书为精神寄托的幸福的时刻。

剧作讲述了海淀区中关村的一家书店“同生书店”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的发展变化。剧中,“同生书店”在店长范希园的坚持下,以“读一流书,做一流人,成就一流社会”为宗旨,带领吴有丽等店员一起,顺应时代潮流,引领读者读书,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而他的好友某大学的教授方晴朗的加盟,帮助书店创办“文学沙龙”活跃学术气氛,举办各种讲座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更是助推了读书的热潮,丰富了人们尤其是青年学生的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那真是一段让人至今仍记忆犹新的人生经历。

该剧的成功在于,写出了事业发展的起伏跌宕和人们不断变化的复杂情感,并在曲折的变化中展现文化精神。范希园和吴有丽就是比较典型的代表。创业之初,他们坚持“科学、守正、人格、担当”的信念,兢兢业业地为给读者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把书店办出了特色,在读者的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是,随着商品大潮的兴起,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念也开始发生改变。追求财富,享受生活,成为社会的普遍心理,通过经商获取财富成为许多人的生活理想和人生奋斗目标。在这种环境下,社会上迅速形成了一股“经商热”。受其影响,书店的经营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一些民营书店的出现,以出售通俗读物赚钱,甚至贩卖庸俗、低俗的读物,极大地影响了书店业的正常发展。禁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吴有丽看到别人赚钱,也背着店长,自作主张购进一些比较庸俗的书籍。开始范希园听从方晴朗的忠告,制止了吴有丽的行为。眼看着书店营业额的下降,范希园也坚持不住了,同南方的书商哈总签订合同,销售内容庸俗的《一个女人和五十一个男人》一书。结果被公安机关搜查,范希园承担全部责任,被判入狱10年。该剧不仅写出了迷茫中的挫折,也写出了挫折中的成长。10年后,吴有丽吸取曾经的教训,在网络书店对实体书店造成巨大冲击的情况下,毅然接手“同生书店”,带领一批有志于此的年轻人,创办自己的新型的书店。

以情感碰撞吸引观众,也是该剧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剧中有这样一个场景非常感人。在发展经济的大潮中,书店业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挤压,“同生书店”的房屋被一家公司租赁,正在重新装修。方晴朗抱着被摘下的“同生书店”牌匾坐在马路牙子上,此时雷声响起,天空乌云翻滚,雨滴砸下来,从稀疏到密集,他依然一动不动。突然有一把伞出现在他的头顶,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为他撑起来的。随之,一把两把三把雨伞,有白的、黑的、花的、紫的、粉的……在他头上遮挡出了一片无雨的天空,方晴朗抬头望去,眼前全是青年男女。方晴朗感动了,他顿时感到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付出没有白费,不仅有了回报,也让他看到了希望,鼓动着他以理想追求成就人生的愿望。此时此刻,观众也被感动了。这无声的场面真是意味深长,它寓示着人心所向,展示着文化的力量,更闪耀着精神文明的火光,生长着民族兴旺的希望。

而当年沐浴着“同生书店”恩惠的那些青年学子们,如今已经学业有成走向社会,但他们仍然不能忘怀“同生书店”,就像一个孩子不能忘怀母亲,不管他们走多远,他们总是心存一份惦念。侯三毕业后经营饭店,看到方晴朗的书店交不起房租,二话不说就掏出一张卡来交了一年几万元的租金。林珍是一个来自贵州贫困山区的女孩,上大学时没钱买书,她忘不了方晴朗为她垫付书费,日后靠打工挣钱还给书店。丁云鹤毕业后去深圳发展事业,成为一家知名公司的老总,仍时时心系“同生书店”的发展……正是他们,给陷入困境的方晴朗以精神力量,让他看到了当年他们创办书店结出的硕果,坚定了他办书店的信念。

当吴有丽从方晴朗手中接过“同生书店”的牌匾,悬挂在政府支持新建的书店大楼上时,她决心实践自己当年的诺言,办自己的“一流书店”——“手机装不下我们的灵魂,iPad装不下我们的灵魂,电脑电视装不下我们的灵魂。我们的灵魂,只能在书店栖息,在书里安放。新的同生书店将继续秉承‘读一流书,做一流人,成就一流社会’的店训,融合现代科技,开展线上线下服务,为读者提供更好的购书和阅读体验。”她的话说出了众多青年的心声,犹如一股清新的风,催生着读书的种子在每个人的心头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