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件文化产品都绽放精彩
2013-01-16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本报驻山西记者2012年12月27日、28日,山西梅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的晋剧“梅花版”《打金枝》在北京梅兰芳大剧院演出,参加文化部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收获好评如潮。晋剧“梅花版”《打金枝》是山西唯一入选此次展演的剧目,由史佳花、谢涛、胡嫦娥、成凤英、苗洁、武凌云6位历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奖演员担纲主演,将气势恢弘的戏剧场面、美轮美奂的舞台灯光、改良的服饰造型、大气磅礴的音乐等艺术元素完美融合,给观众以全新的视听享受。
今年1月5日,山西梅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排的晋剧《大红灯笼》入选“2010—2011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
制作这两台剧目的山西梅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在太原市文化体制改革大潮中涌现出的一家新型民营文化企业。4年来,该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山西清徐嫦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成功推出了“梅花版”《打金枝》、《大红灯笼》、新编历史剧《龙兴晋阳》3台大戏,又投资拍摄了29集电视连续剧《夺宝》……绽放在三晋大地的这家民营文化企业,持续发力,精彩不断,业界、市场反响不俗。他们在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传承传统戏曲文化的道路上,走在了山西省前列。
养戏不养人 最大程度解放艺术生产力
梅花公司实行公司法人领导下的艺术总监负责制,聘请了山西省戏剧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史佳花担任艺术总监。其管理模式是养戏不养人,并引入项目剧组制、排演签约制、奖励激励机制等影视业中的通行做法:
项目剧组制——艺术总监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全面负责“组阁”主创班子、主要演员以及演出班底,有的放矢地选择创作和演职人员,使剧目质量、产出效益获得了保障。
排演签约制——根据创作和演职人员的艺术水准和特色,定任务、定角色、定报酬,实行全员签约,把产品制作的目标、责任和时间要求加以分解,分配到编、导、音、舞、美、演等每一位参与人员,从而保证了排演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奖励激励机制——对为剧目创作、排演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对有发展前途的年轻演员,积极为他们提供与名演员搭戏、配戏的机会,在名演员带人带戏中激励人才成长。
史佳花深有感触地说:“演不演戏一个样、演好演坏一个样,在梅花公司行不通。”
坚持“三并举” 高起点谋划艺术精品
梅花公司“掌门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效忠是一位做贸易起家的商人。他说:“我不懂戏,但我深知,一件好的文化产品,需要把尊重戏剧艺术生产规律和满足市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
几年间,梅花公司从剧本采购、导演选择、演员聘用到剧目创作等,始终高起点谋划精品,推出的3台大戏在业界反响强烈。
大型新编历史晋剧《龙兴晋阳》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把脉论证,在主题立意、音乐唱腔、舞台灯光、演员配置等方面追求大气、大雅。梅花奖获得者、晋剧表演艺术家胡嫦娥领衔主演,整台演出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
晋剧《打金枝》九进中南海,久演不衰。“梅花版”《打金枝》使这一经典之作散发出新的光芒,并在中国戏剧史上留下了6朵 “梅花”同台绽放的一段佳话。“名家名角同台展示,有的仅有几句唱段,但每个人都是一丝不苟。这对传统剧目的发展和演员的艺术修养都是一个很大的提升。”王效忠说。
梅花公司购买苏童小说 《妻妾成群》戏剧版版权,为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而创作了《大红灯笼》,4位梅花奖得主在剧中争奇斗艳,阐释了反封建、求解放的宏大主题。主演史佳花藉此“梅”开二度,并在第12届中国戏剧节上荣获“优秀表演奖”。
既不失传统本真,又符合时代要求,让每一件文化产品都绽放精彩,已成为梅花公司齐心追求的目标。
既要专家称赞 也要市场掌声
2011年5月,第25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第3届中国戏剧表演大赛在太原举行。这两项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和群众基础的大赛由民营文化企业参与承办还是头一次。大赛期间,太原戏迷们不出远门便可领略各路名家风采。此外,梅花公司还通过商业冠名形式,举办3场公益慰问演出,赢得社会称赞。
2011年10月,在重庆举办的第12届中国戏剧节上,《大红灯笼》与国家级院团同台竞技,一举捧得“优秀剧目奖”,同年入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项目。去年10月,该剧赴京参加“讴歌伟大时代,艺术奉献人民”2012全国优秀剧目展演。
梅花公司近年来投资1000余万元创作的一台台大戏,不仅赢得良好社会效益,而且收回了所有投资。其首次控股参与拍摄的电视连续剧《夺宝》落地多家卫视,并在去年获得中国电视剧“金鹰奖”提名奖,为山西唯一上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