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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细则

2016-01-22 发表|来源:中国剧协|作者:佚名

2016年度“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仍然由中国戏剧家协会和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戏剧家协会艺术发展中心和举办地相关文化机构共同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戏剧家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剧协”)以及其它支持单位共同协办。本届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宗旨

响应中央号召,增强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文化,振兴戏曲艺术,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对祖国传统艺术的兴趣与爱好。

二、参与方式

1、参与者首先向省级剧协进行“小梅花”称号的报审。省级剧协通过审核、遴选,确认本地区报审者的资格,并向组委会报送其资料。每个省级剧协可报送4+1名(个),举办了“小梅花”公开选拔的地区可报送8+1名(个),中国剧协各小梅花培训基地可单独报送3+1名(个)但须报本省级剧协备案。以上的“+1”为一个集体节目。

2、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剧协的报审资料进行复审,并确定入选终审者。

3、入选终审者,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并确定是否授予其“小梅花”称号。

三、报审项目及相关规定

为充分展示中华民族传统艺术的博大精深并突出京剧在我国戏剧艺术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又考虑到在少儿当中推广普及传统艺术应循序渐进、从培养兴趣入手,本届活动确定以下报审项目,并按照项目分组审核:

1、京剧•昆曲片断、唱段演唱。

2、地方戏曲片断、唱段演唱。

3、戏歌演唱。(提倡新创作)

4、戏曲艺术技能表演。(舞蹈性强的戏曲片断或武戏、各剧种主要器乐演奏、自拉自唱等)

5、集体节目表演。(多人组合的戏曲唱段演唱、戏歌、戏曲技能表演,三个角色及三个角色以上的戏曲片段,新编少儿戏曲剧目或戏曲课本剧)

演唱类和技能类节目规定时间一律为3分钟以上、8分钟以内;集体节目规定时间为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

四、年龄规定

2016年度“小梅花”报审者,以200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为准。

五、组别区分

专业戏校或艺校学员、其它院校中的艺术系学员、戏曲艺术院团自培学员,参加专业组审核。其他人员参加业余组审核。

另外按照年龄分为专业A组、专业B组、业余A组、业余B组四个组别。200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者均为B组。

六、终审要求

复审结束后另行告知。

七、时间安排

1、2016年5月25日前由各省级剧协报送资料。

2、2016年6月底完成复审。复审结果于中国戏剧家协会网站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省级剧协。

3、2016年暑假期间完成终审。

八、其它事项

1、报审资料包括:a.申报表,b.节目录像光盘,c.报审者剧照、生活照各一幅(要求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erxiaoyuandi@163.com,照片须达到印刷画册水平,剧照须与参审剧目一致),d.报审者户口本影印件,e.各省级剧协在本地区组织审核、遴选工作的书面介绍材料一份,f.举办了“小梅花”公开选拔的地区,须提供选拔结果顺序名单。

以上要求报审的所有文字材料及姓名须打印无误。如因报审时的错误造成画册、节目单、证书文字错误,不予更改。

2、已经获得过专业A组“小梅花”称号者不再报审。

3、入选佩花晚会的节目及“小梅花”称号获得者,必须保证参加排练和演出,否则将视为在本次活动中弃权。

4、为尊重报审者的知情权,省级剧协应尽可能将本细则发至报审者本人,或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其详细告知,也可请其登陆中国戏剧家协会网站查看细则、下载表格。

5、鉴于报审者为未成年人,所以组委会在审核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省级剧协在审核、遴选过程中,也望尽可能寻求社会资助解决经费问题;如需向报审者收取审核、录像、录音等费用,须明码实价并遵循合理、自愿原则,同时将收费价目表及收费说明传真至组委会,以便在报审者咨询时协助解释。

6、为了使“小梅花”活动得以健康发展,本届活动仍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终审期间,教学分数未达90分者,延至下届重新审核。

7、“小梅花”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果出现报审者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形式干扰这一原则的情况,组委会将取消其审核资格。欢迎社会各界对于各级组织者和报审人员予以监督。

8、组委会电话:01059759523,联系人:薛金岭。

9、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楼中国剧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李生智、佟辛;电话:01059759519。

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组织委员会

二○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