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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种普查:戏曲传承与发展的基石

2015-08-14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张帆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戏曲剧种普查列第3条,其重要性不言自明。文化部在福建省艺术研究院设立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接受任务后,福建省艺术研究院迅速启动相关工作。本着“以普查戏曲资源、加强阵地建设、促进戏曲传承为根本目标”的原则,在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普查进度表,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较之历次部门、单位的戏曲普查,本次普查是第一次写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普查,要为国家制定支持戏曲发展与传承的相关政策、实施细则提供严谨客观的基础数据,因此对普查的广度、深度、规范性、科学性有更高要求。我们主要在剧种种类与普查项目上有针对性地拓展广度与纵深度。

首先,扩大普查范围。从各地区、各民族传统戏曲剧种扩大到皮影戏、木偶戏等不同样式,将原先被忽略的皮影戏、木偶戏纳入普查视野。相对于国有剧团及部分剧种的民营剧团已做大量调查,掌握丰富信息,我们对民间木偶、皮影班社了解不足,其数量、生存状态、剧目、表演、艺人、传承方式等,都处于自生自灭中。随着文化生态的改变,一些班社渐渐退出舞台,一些珍稀声腔木偶戏趋于消亡或改弦更张。希望借助此次调查,获得详细数据。

其次,注重调查老艺人的表演技艺与传承情况。艺以人传,传艺传的是艺人之艺,传承人、老艺人的表演技艺是剧种表演范例,是剧种最珍贵、最活态,也最易变动、最易消逝的财富,本次调查侧重采集传承人、老艺人的相关信息与传统表演技艺的传承情况。

第三,注重传统剧目数据采集。传统剧目规范剧种表演,匡正剧种发展方向,是一条朝向剧种自身的回归之路。遗憾的是许多剧种有传承、能演出的传统剧目数量日渐减少,与原有相比,有若沧海一粟。本次调查采集现存活态传统剧目、折子戏、小戏的内容、数量以及恢复、重排、传承情况。

我们成立由戏曲及数据库两个方向的老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本省专家库,多次召集他们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及文化部相关文件,以本省剧种为样本,进行普查论证,探讨普查信息平台的建立和相关软件系统的运用。基于福建地方剧种类型、现状的复杂性,我们尽量更全面预估普查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初步将剧种分为6类10种:1.古老剧种;新中国成立后新生剧种。2.流布区域较广、生存良好的剧种;流布区域狭窄、生存堪虞的剧种。3.濒临灭绝的剧种;一度消亡、再度恢复的剧种。4.无专业剧团,只有民间班社的剧种。5.外来剧种。6.木偶戏国有剧团;木偶戏民间班社。我们拟从以上10种各挑选一个剧种进行调查,再据此制定初步普查标准与普查表,经由全国专家咨询机构进行论证后,提交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我们还将依据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剧种普查平台,培训普查人员;建设普查信息平台和相关软件系统;发布普查阶段性成果;组织信息采集登录;监审数据质量;抽查、汇总普查数据;编写普查工作总结报告。

(作者系福建省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