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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未必掉价

2015-09-10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宋 柯

日前,一位老艺术家与笔者交流时,谈到自己所熟悉的领域,感慨很多,对一些人为学生、为基层院团编排作品时开出的高价,很不以为然。

这位艺术家举例说,比如编舞,一分钟上万元的要价,确实会让有的单位和个人感到不小的压力。她自己也常应约去编导作品,也会收费,但通常比较低,甚至有时还会返还一些费用给经济不宽裕的舞者,比如学生,为此还有人“批评”她:“你不怕掉价吗?”但她不改初衷,因为爱舞台、爱艺术,讲价格也讲感情、讲品格——毕竟艺术创作离不开心灵与情感。

平心而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包括舞蹈编导在内,相关艺术创作“随行就市”本无可非议。艺术创作特别是有质量、高水平的创作,需要艺术家投入必要精力,消耗独有的智力,其得到应有的物质补偿天经地义。而且人们也知道,越是大家名家或有资源有影响的“腕”,越是抢手,请其编创作品或指导的甚至得排队。至于原因,远非三言两语能说清,这里不再赘述。而“个别”有水平本也能“随行就市”有高收入的艺术家,如果出于对艺术的感情、对艺术创作与市场的理解而低价以应,笔者觉得真不是掉价。这样的艺术家不应被低看,也不会被看低,笔者相信不少人一定对他们高看一眼!

在商品交换中,价格一般既是价值的反映,也是供求关系的体现。供求关系比较复杂。就说价值吧,其实很难与价格完全对应,所以人们才看重货真价实,期待物超所值。而艺术作品这一特别的“物”,评价起来殊为不易,不过也简单——越能积极影响人的精神,打动人的内心,并能长久活在舞台上,活在观众之中,就越有价值。创作出这样的作品,价格就算高些,人们也是认可的。如果只是高价格高产量,但没有高价值,这样的编创者,其实是有愧于“艺术家”的,并且最终还会被低看,也总会“掉价”的。

当然,对那些高价格者,只要是正常的艺术劳动和正常“交换”所得,我们都该尊重;而对那些有高水平却不要高价格的艺术家,笔者在尊重之余,还要奉上尊敬。在艺术领域,自可追求“价”,更应看重“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