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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约:研究戏曲发展的特殊文献

2015-09-17 发表|来源:中国晋剧艺术网|作者:张丽娟

戏约是解放前戏班经营者或其授权代理人与请戏班演戏的个人或团体两者之间签订的演出合同,是一种规定双方责任与义务,保障双方权利与利益的一种法律文书。解放后戏约称为演出合同。戏约同戏曲节目单、戏台联、戏曲广告、戏报、戏曲新闻、舞台题壁等一样,属于见证戏曲演出历程、研究戏曲发展嬗变的特殊戏曲文献。

山西是中国戏曲的摇篮之一,剧种多,班社多,民间自乐班多,每遇村中逢会、宗庙祭祀、或家户中有红白喜事等,都要演戏以庆贺。签写戏约便成为山西百姓文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而戏约作为一种固定的法律文本,有一定的模式和格式。而这种格式经常会出现在乡村文书先生的日用应酬文本的手抄本上。

下面有三种戏约的模本。前两种在民间的识字课本《契约杂字》当中有所体现。

如第一种:

立写戏约,某人写到。

某村神戏,某月某起。

某月日止,同中言定。

戏钱几千,草料火气。

一属在内,戏完钱足。

两不失误,恐后无凭

立约为用。

再如第二种:

立约写戏,写到某班。

班长某人,某处会馆。

连其几日,某月某天。

神戏一台,踩台箱全。

及至某日,晚下了焉。

每日早戏,花戏俱全。

纸张等项,茶担油盐。

此日凭证,有言在先。

议作戏价,钱几拾千。

现交定银,几两几钱。

俱要齐集,脚色原班。

临期有误,全无定钱。

箱到不唱,戏钱全完。

恐口无凭,各裁半边。

从两份戏约格式及内容来看,大同小异,第一份较简单,第二份比较详细。但是不论详与略,戏约的具体内容都包括对唱戏时间的规定,对戏价的确定,以及在唱戏过程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两种戏约中戏都称为“神戏”,这说明民间戏曲演出依然保留着戏剧原始的祭祀功能。每个村落乡镇,供奉的神灵有差别,借用不同的古庙会的神灵祭日,唱一台戏曲,借娱神来娱人,既带动了乡土文化的繁荣,也天然地成为城乡劳动者的劳逸调节。

第二份戏约详细标明了班社的名称、班主何人、演出地点、所演戏的种类、演出杂项用度、定钱、是否原班、因特殊情况不能演出不付戏钱等事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写得非常清楚细致。

过去各戏班之间竞争非常激烈,有名角的戏班受到人们的追捧。因此签写戏约时特别强调行当齐全,原班角色,不能随便凑和,而降低演出水平与艺术质量,否则就砸了戏班的名声。因此通常写戏的人就是为了看某个名角的戏才与某个签订戏约,所以写戏约时是否原班角色这项内容是不能含糊的。

过去演出,花销很大,吃穿用住,道具马车,费用很多,皆包含在戏价中。如需另外出钱,就得有言在先,这种情况充分体现了契约的凭信意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山西这块土地上,老百姓特别爱看戏,看戏成为日常文化生活中的一部分。所以体现在契约中,就非常重视戏约编写的规范。

第三种记录在书名为《各色文约》的手抄本中,有这样的戏约格式:

立揽戏约人某人,今揽到某村某神跟前,神戏几天,几月某日起,某日止,同众言定,戏价若干,戏子至日一并收足,不许短少,此系神戏,不许失误,如有失误者,罚银若干,恐后无凭,此约为证。

前两种戏约范式是韵文体,这样好学好记。第三种戏约范式是散文体,更接近于真实的戏约。同样也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主体、演出地点、演出时间、戏价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而在戏约中称戏曲演员为“戏子”,这是过去对演员的贱称和蔑称,也说明戏曲演员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低下,没有受到人们的真正尊重。

戏约一般都是用毛笔书写在麻纸上,一式两份,合同主体双方各执一份,有时也书写在布帛上。下面解读三份我们从故纸堆里抢救出来的戏约。

1、 清代晚期忻州符村庙会揽戏约

立揽戏约人胡万白,今揽到符神戏九天,三月六日午到三月十五日晚止。言明戏价玖仟文,共戏五本,台上台下一应包干。八仙鼓乐、迎神、敬纸、吹台、茶水叁仟文。茶壶自备,石炭二佰斤。立约为证。

符村村副  胡儒腐

纠首  翟有福  张子千

光绪十八年正月初八日   立

该戏约系用毛笔在一尺见方的蓝布上写成,内容详实,演出具体事项规定得非常清楚。这张戏约珍贵之处在于它还记录了在正式演出之前,有迎请主神并举行祭祀的演出习俗。山西每个村落供奉的神祇各有不同,在演出之前,先要用八仙鼓乐去迎接神祇,举行一系列的诸如烧纸、吹台的祭祀活动,这项活动的费用不计在戏价里边,而是另外出一份钱。

戏唱完后,戏约便自动作废,又由于时间的、人为的、自然的原因,戏约大多已经消毁,所以民间发现较少。山西是戏曲大省,除四大梆子外,地方小戏也很多。这份戏约的发现,为我们研究清晚期忻州地区庙会写戏的一些具体情况提供了很好的实物资料。

2、民国时期忻州宁武县白马崖村庙会戏约

立揽戏约人四娃子、刘三亥,今揽到白马崖村龙神戏三期,五月初八日早到,初十日晚止。逢六月龙神戏四期,二十四日早到,二十七日晚止,同人言明,正戏价为小麦九石(双斗),莜面九十斤,谷米一斗五升,台上台下点油一斤半,吸油半斤,盐三斤,杂用大洋贰角。应专纸钱一佰文,草白纸一刀,白洋烛一斤半。

六月莜面一佰贰十斤,谷米贰斗,台上台下点油贰斤,吸油半斤,小盐四斤,杂用大洋贰角,应专纸钱一佰文,草白纸一刀,白洋烛贰斤,恐口难凭,立揽戏约为用

押帖莜麦壹斗

民国拾八年四月初二日   立

计批唱红,九岁旦,福海生,三人未来,除戏价莜麦一半。五月唱,六月不来,五月戏价每日五斗开付,戏价莜麦九十斤交还李兴成。

纠首同具   合同为证   刘瑞 书

这份戏约2014年12月收集于太原南宫旧书市场。纸用的是麻纸,毛笔书写,文字竖排。签约时间是民国十八年四月初二,也就是公元1929年四月初二。四娃子、刘三亥是当时戏班的外交。专门跑外,联系台口等事宜。演出地点是白马崖村。白马崖村是山西省忻州宁武县的一个小村子。演出目的是祭祀龙神,为求龙王下雨而请戏班演出。共有两个台口,共七天。五月一次三天,六月一次四天。

戏价是用粮食折算。有小麦,莜面,谷米。这样可以保证戏价不被缩水贬值。而且用的是莜麦,莜麦生长在晋北高寒地区小杂粮,这种用粮食作戏价的交易方式很有地方特色。

然后是一些演出杂用的东西,点油,吸油,盐,洋烛,杂用钱等。为什么要用油呢,涉及到当时的舞台灯光照明,舞台是用油来照明,专门有一个人来点灯,也是个技术活。说明当时演出条件是比较简陋的,但并不影响百姓看戏的热情。五月初八演戏,写戏约是四月初二,说明村里要邀请戏班演出,需要提前一个多月来选戏班签订戏约,否则晚了可能就请不到戏班演出了。

戏约后面补充规定了参加此次演出的演员,点名的有三名,唱红的是计批,旦角是九岁旦,小生是福海生,说明这三个人是这个戏班的唱得最好的演员,受百姓喜欢和追捧的演员。如果他们不来的话,戏价减半。再又约定5月来唱,6月不来唱,莜麦九十斤交还给中间人李兴成。

3、建国初期寿阳县云烟乡戏约

立合同约

甲方:范村农民剧团

乙方:云烟乡

今定于(古历)二月在贵乡演剧三天,由二月初一起至初三止,同群众代表赵思敬、杜锦秀二同志言定剧价洋每日九十五万元,三天总共剧价洋贰佰八十五万元,所有剧箱、布景、行李、演员等由乙方负责接送,演职员食宿、前后台灯油、炭火、水、铺草、彩油、擦脸钱等完全由乙方负责供给,与甲方无干,恐后无凭,立合同为证。

(后批由云烟乡演完回范村,由剧团负责运回,乙方另出运费洋壹佰壹十万元整,由乙方负责送至段廷车站。)

范村剧团团长  张恒久  指导员  高风江

云烟乡群众代表 赵思敬  杜锦秀  

公元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日

这是解放初期寿阳县云烟乡与范村剧团签订的一张演出合同,这张合同给我们展现出了当时戏曲演出生态。当时使用的是旧币制,一万元相当于后来的一元。演出条件还是比较简陋,使用是灯油,睡的是草铺,剧团领导除了团长之外,配备有指导员。这份合同的背面贴的是印花税票,说明剧团演出是要给国家纳税的。  

总之,戏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它保障演出方和邀演方两者的利益,约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规范着双方的行为。戏约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现在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戏约见证着曾经的戏曲演出生态,他们是如何演出,有哪些设备?戏价多少?这都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关联,和当时演出的地方相关联。哪些演员受到观众的追捧和喜爱,观众喜欢他们来演戏,戏价就高,没他们的戏价酌减。

戏曲演出是时空艺术,演过之后,在没有录像拍照设备的过去,只有戏台题壁或者戏曲节目单、戏曲广告、戏曲海报、戏曲演出新闻报导或者文人墨客的日记和笔记中可以留下一点过去戏曲演出的痕迹,相对而言,戏约留下当时演出的信息会更多一些,不仅有时间、地点,还有戏价、演员,是比较详细地记录了当时戏曲演出的简单情景,值得我们重视并且有意识地收集,并加以整理研究。

张丽娟/ 文(山西省戏剧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