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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的跨文化演绎:“中国版”还是“中国化”?

2024-04-04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非鱼
小剧场京剧《吝啬鬼》

小剧场京剧《吝啬鬼》、豫剧《复活》、沪剧《临湖明月》……近几年,戏曲舞台上一批改编自外国名著、名剧的新作持续涌现。在跨文化演绎中,如何看待不同理念和演剧方法的交融碰撞、如何选材创作等一直以来都是业界常议常新的话题。

以戏曲方式改编外国经典文本由来已久。从较早的川剧《杀兄夺嫂》、越剧《春香传》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昆曲《血手记》、川剧《欲海狂潮》、京剧《王子复仇记》、甬剧《风雨祠堂》等,一系列改编实践为丰富创作题材、拓展戏曲剧目体系提供了宝贵经验。除自身的美学探索外,以戏曲手段对一些外国名著名剧进行“转码”“重塑”,也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国际交流传播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

此类改编为何受到青睐?其一,在于文本经典性能够唤起普遍认同。诸如《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哈姆雷特》《老妇还乡》等文学或戏剧名著,大都情节曲折、人物丰满,有鲜明的主题立意和完整的故事性,很好地展现了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和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思想与情感世界,是让大众窥见历史、走进人性深层的一种途径。其次,在于跨文化编演容易带来陌生化效果。一些观众对于外国经典中的“文学形象”“戏剧形象”虽有一定认知,但在自身文化语境下如何解读他国作品,怎样以京剧、昆曲、越剧等不同剧种样貌去诠释原著内涵,这些新命题都颇具吸引力和“叫座”效应。

拥有璀璨的故事宝库、广泛的群众基础,并不意味着外国经典的戏曲化改编一路坦途。越来越多的创作者意识到,此类创作非是对经典作品“照搬照抄”,而是要经过从文学到舞台、从话剧到戏曲、从不同文化背景到当下现实语境等的多元重塑。面对制约与挑战,笔者认为,戏曲的跨文化改编应实现与时代、地域、艺术本体等的多方圆融,才能在前人的基础上成就新的经典之作。

越剧《第十二夜》

首先,应解答好要不要“中国化”的问题。舞台上,戏曲改编外国作品一般采取两种模式,即“中国版”和“中国化”。“中国版”是遵循原著里的人物、环境、装扮等,以某一戏曲形态进行演绎。“中国化”则指把故事、人物、语言等都进行本土化移植,适度保留原著的情节与主旨内涵等。选择“中国版”还是“中国化”,多由剧种的演出特征、改编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在越剧《第十二夜》中,薇奥拉、奥丽维亚等主要人物之间阴差阳错、误会连连的关系纠葛及原著作为浪漫喜剧的底色都未改变,越剧的生活化表演也与原著中固有的歌舞元素、洋装洋扮等实现了巧妙融合,不失为“中国版”的一次有益尝试。但值得一提的是,受观众审美需求、二度创作需要等影响,目前,大部分由外国名著改编的戏曲剧目力求在外来文化“中国化”上作出创新尝试。像甬剧《风雨祠堂》把贵妇还乡的故事搬到浙东小镇,豫剧《复活》将俄国社会背景下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洛娃的曲折遭遇置于民国时期的中原大地,都是采用了“中国化”的创作模式。“中国化”改编亦需实现表现内容与手法手段的调和,否则同样容易带来审美上的“违和感”。

京剧独角戏《小吏之死》

其次,要处理好如何“戏曲化”的问题。将外国文学或剧作改编为戏曲形式,必然要厘清几种艺术形态的差异。其中,文学叙事往往多线并行且场景分散,话剧追求集中场景下的逼真舞台幻觉,戏曲则以虚拟、写意营造自由时空,因此,在改编过程中需要“立主脑、减头绪”,对原有故事的情节走向和情感逻辑重新加以调整。同时,许多创作者寻求剧作观念的现代性探索,为原著精神赋予现实观照,以更好地实现与当下观众的情感共鸣。比如,实验京剧《王者俄狄》将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去杂芜、剪枝蔓,以俄狄为主人公,把故事集中于他为扫除瘟疫一步步发现自己“弑父娶母”的命运真相并走向自我放逐这条主线。在对题旨的解读中,该剧淡化了原著中的“命运悲剧”色彩,塑造了一个充满理想主义、为救国民“大义灭己”的英雄形象,更加符合当代、本土观众的价值追求。除文本的重构外,“戏曲化”理应找准手段。我国有300多个戏曲剧种,演剧风格各不相同,像京、昆等大剧种,行当齐备,舞台规制严谨,而像一些小剧种或新兴剧种,往往民间性特质浓郁,表演的生活化特点突出。这就需要创作者在被改编作品与戏曲表现手段之间找准连接点。像改编自欧·亨利短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的京剧小戏《草芥》,以穷生、小丑演绎乱世之中秀才和捕快的故事,无论是对常用道具椅子功用的发掘,还是以戏曲服饰形成的意象化表达,都把剧场焦点集中在演员表演上,展现了对时代洪流中小人物命运的深刻思考。再如,京剧独角戏《小吏之死》将契诃夫小说中的人物改为明代九品典史,通过丑角的唱、念及“圆场”“蹉步”“吊毛”等技法展现小吏因打喷嚏扰乱饭局后的层层心理变化,鲜活风趣,发人深思。在戏曲的跨文化改编中,较多的作品注意发掘道具或行当本身的表意性,或把乐队、灯光等舞台元素作为表演的一部分进行创新探索,既拓展了本剧种的表现手段,也实现了对原著的新解。但仍需注意的是,创新不能削足适履,而是要在守剧种发展之正的基础上调用丰富的艺术元素,更好地强化、彰显本剧种有辨识度的唱腔、技法、表演范式等。有的改编没能把握好内容与形式之间的融合尺度,把剧情“移花接木”或舍弃本剧种特色“另起炉灶”迎合原著故事,难免给人以拼贴、堆砌之感。创新有余固然能够吸引观众,但若无厚度支撑的作品,或将很快被更新的形式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