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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论不可过度迷恋“大判断”

2024-08-02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夕君

近日,某犯罪悬疑片取得不错的票房成绩,有评论称这是“情绪奇观电影的胜利”。无独有偶,在舞台艺术领域也常有某部作品火爆“出圈”后,观众以此推论“某某题材从此崛起”的情形。这类评论多见于互联网、新媒体,往往以乐于提出新鲜概念、敢于使用宏大语汇为显著特征。笔者认为,此种评论思路、表达方法并不可取,文艺评论需当切中肯綮,不可贸然下“大判断”。

人们的惯性思维常常认为,内容题材的选择、类型风格的框定与文艺作品水平高低紧密相关,进而由某部作品的成功推导出某一题材、类型、风格的胜利。实际上,作品水准高下与题材、类型、风格并无必然联系。任何题材、类型、风格之下都有出色的作品、平庸的作品,甚至可能有粗制滥造的作品。即便是面对代表性、典型性很强的作品,试图以个别囊括总体、以个案论定趋势的“大判断”,也仍有以偏概全之嫌。要知道,泛泛谈论题材、类型、风格和创作趋势,生造几个概念、讲上几句大话,简单得很,可以批量生产的文艺评论并不能解决创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一部作品内部,以多重视角品味、揭示其独运之匠心、独特之肌理,在翻涌的波涛中发现一朵浪花的美丽,透过一朵浪花窥见大千世界,才真正考验评论者的眼光与智慧。

网络上流行围绕文艺作品下“大判断”,除了与未经细致辨析的惯性思维有关,也与互联网的整体言说方式脱不开干系。隐匿的身份、博取关注的诉求与真金白银的收益之间密不可分的关联,使得网络用户尤其是网络写手、新媒体运营者在有意无意之间倾向于夸张化、情绪化乃至极端化表达,不少用户对互联网上“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久而久之,“分析”“观察”已经不足以彰显网络评论者的智慧,必须“洞察”“洞见”才可以;“点赞”“批评”已经不足以表达网络评论者的态度,必须“狂赞”“怒批”才可以。然而,真实的生活和作品绝大多数时刻并不处于极端境地之中,词越用越重、话越说越绝的背后,常常是真知灼见缺席、心平气和阙如,欣赏作品、切磋观点被意气用事、博取眼球所遮蔽,越来越膨胀的语言承载着越来越贫瘠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某种表达习惯一旦养成,很容易造成观点输出的路径依赖,习惯也将从线上蔓延到线下。

历史已经证明,真正有见地的看法、有价值的批评常以平实、友善、诚挚的面貌出现。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文艺评论皆应脚踏实地。放弃对“大判断”的过度迷恋,才更容易回归文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