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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应从一时璀璨到持续绽放

2025-04-07 发表|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朱萌

如今,众多省(区、市)都因地制宜设置了省级文艺奖项,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发现和培养人才,表彰优秀作品,促进各类艺术繁荣发展。比如山西“杏花奖”、湖北“楚天文华奖”、湖南“田汉大奖”、山东“泰山文艺奖”、内蒙古“萨日纳”奖等,都是颇具含金量的省级文艺奖项。

图为第十八届山西省“杏花奖”颁奖晚会现场。资料图

相较于拥有更大展示平台和更高关注度的全国性文艺奖项,省级文艺奖项受题材、规模、受众、市场化程度等因素影响,更容易面临“获奖就入库”的情况。要想让获奖成果转化为持续推动文化繁荣的动力,就需要突破传统评奖思维,让作品获奖后仍有足够的曝光度。

获奖作品要多为观众演出,才能推动文艺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以山西“杏花奖”为例,多年来,山西文旅部门通过系统化展演机制,打造了多场“杏花奖”主题活动,让历届获奖者集中亮相。在今年的“三晋欢歌”文艺晚会上,老中青三代“杏花奖”得主同台演出,向观众直观展示了山西文艺界过去20多年间的人才培养成果,打造了一个以展示、传承为核心的“杏花交流平台”。同时,通过演出直播等形式的广泛宣传,让“杏花奖”持续深入人心。

除了集结“杏花奖”得主的主题演出,从近年来山西开展的优秀剧(节)目展演展播活动节目单中也能看出,获得各类国家级荣誉、山西省“五个一工程”奖或“杏花奖”及省市两级重点扶持的剧目拥有较高的曝光度。众多获奖剧目通过惠民票价吸引观众,收获了不错的社会效益和观众口碑。这种“评奖—展演—市场”模式,不仅拉长了作品生命周期,更让艺术回归了服务大众的本质。

与此同时,国家级奖项的改革也为省级实践提供了参照。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提出抵制功利评奖,要求获奖剧目必须能演、常演,并通过民营剧团申报通道吸纳市场敏感度高的新锐力量。省级文艺奖项获奖作品往往具有更鲜明、更浓郁的地域特色,除了常规演出,各地也可由此着手,让文旅融合为获奖作品开辟出更广阔的演出场景。

荣誉到手,观众离场,舞台灯光不能熄。诚然,获奖作品从一时璀璨到持续绽放,还需要从政策护航、创作生态、人才培养、产业转化、多元传播等方面系统发力,但也应当认识到:获奖只是起点,让优秀作品真正走出奖杯、融入大众文化生活,才是做到了以精品奉献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