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6-13 发表|来源:太原市文化局|作者:佚名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全面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做好文化工作意义重大。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太原市文化局和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系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突出迎接贯彻党的十九大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围绕实现“两个走在前列”,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文艺事业创新突破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年”、“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年”为抓手,深入实施太原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强化导向管理,大力提升发展质量,着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着力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着力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大力推动文化走出去,大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推动媒体融合,大力完善监管治理,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大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开创太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新局面,努力推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再上新台阶,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努力为塑造美好形象、建设文化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振兴崛起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文化条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坚定思想理论自觉。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排头兵”和“示范班”作用,抓好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学习质量。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思想引领、理论先行,更好地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展现其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通过理论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荐基层文化干部参加文化部、省文化厅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对文化系统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轮训。抓好重点群体的学习,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基层队伍作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毫不放松加强理论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进一步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基本国情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重视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建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适时开展各级组织补改选和换届工作,抓好新任党务干部对《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开展自查整改,加大落实力度。掌握支部书记现实表现,注重动态管理考核。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提高标准、提升能力、争创一流”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素质、拓宽知识视野、增强业务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将补缴党费与加强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觉悟。建设思想坚定、勇于担当、扎实做事的服务型党员队伍。
3、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问责,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抓好选人用人政治观、廉洁关。要有效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外监督的重要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取得的成效,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干部作风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严查违纪行为。
4、坚把政治融入文化。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文化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工作及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全市文化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5、做好文艺创作规划。加强文艺创作规划和选题策划,加强文艺创作的规划性、前瞻性,做好文艺创作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做好编制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精准扶贫等专项创作规划,着眼于出精品、攀“高峰”,完善“演出一批、排练一批、创作一批、储备一批、策划一批”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梦”为主题,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2018年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建国70周年、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文艺创作和引导,推动更多精品创力作,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的优秀文艺作品。重点创作革命题材晋剧现代戏《高君宇》,修改加工新编历史晋剧《唐宗归晋》,推出大型舞台晋剧《关公》等一批精品力作。发挥好政府评奖的引领示范作用。申报、使用好国家艺术基金,发挥好基金的引导推进作用。
6、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精神,建立健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完善我市2017年“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工作计划,建立经费管理和制度保障机制。持续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引导全市文艺工作者到农村、工厂、生产一线中去,抓好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采风创作展演展示活动,组织排演一部关于城中村改造题材的话剧《美景良辰》,建立作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重点活动基地,探索建立“结对子、种文化”的帮扶机制。
7、举办重大文艺演出。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重大文艺演出活动,推出一台纪念建军90周年军民专场文艺演出,组织创排一台表现太原故事、山西风情、中华文明的杂技主题晚会,组织优秀艺术家采取多种形式赴基层开展慰问演出。继续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实施免费送戏下乡。积极参加首届山西省艺术节,把艺术节推成“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逐步形成具有地域影响力的太原文化名片。展示文化艺术事业新成果,突出省会省市核心地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振全市人民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全面小康,振兴崛起的精气神。加强对重大演出活动、公益性演出活动、惠民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
8、实施戏曲振兴工程。贯彻戏曲传承发展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太原市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推出一批戏曲精品力作,打造一批戏曲品牌活动,建设一批戏曲传承研究创作基地,推出一批戏曲拔尖领军人物,培养一批青少年戏曲人才,让本土戏种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实施戏曲流派传承创新推进工程,加大对老戏本、珍贵戏曲史料的整理出版,对传统经典剧目复排的支持力度。开展晋剧精品进校园、进农村、进基层活动。
9、重视文艺理论评论。建立健全对文艺作品的科学评价体系,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评论,开展“一剧一评”及主题性评论。研究社会效益的评价措施,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标。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建设,实施文艺评论引导,增强文艺评论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文艺理论研究,组织完成课题《艺术创作再生产需求探析》和《论网络游戏的文化承载》的研究工作,编辑出版《晋剧传统剧本集粹》书籍,抓好《太原文化》等文学创作、评论阵地建设。
10、强化文化艺术教育。实施“艺术职业院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动艺术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加强文化艺术教育引导,加大文艺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强与知名高校联系与合作,做好高层次紧缺文艺人才培养。实施文艺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对文艺人才培养的不同要求,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学习培训制度,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广大教职工的发展创造和谐宽广的平台,推进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基地建设,推进文艺教育有序发展。
11、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推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创新对外文化交流方式,建立健全文化交流机制和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推动更多优秀文化艺术走出去,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组织《魅力晋剧——精品剧目荟萃》赴美国、加拿大进行对外文化交流演出,组织《傅山进京》赴韩国演出,促进两国文化交流。不断提升对外文化传播的效益,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国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完善现代公共文化体系
12、推进文化服务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工作,扎实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导。加快推动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太原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我市《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文化部门规划,适时研究制定我市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以市图书馆、市群艺馆为示范,制定全市各级图书馆(室)和文化馆(站)行业服务规范。
13、丰富文化服务供给。扎实推进市级图书馆、群艺馆,县级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开展好各项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开好两节系列文化活动,抓好“文化精品惠民基层行”、“警地联建”等示范项目,进一步繁荣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做好基层文化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提升基层文化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基层文化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开展。协调推进市图书馆新馆改扩建工程及做好开馆的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好“书香太原”全民系列活动。太原美术馆扎实举办美术、书法、摄影、创新等更高水平、高品质的文化艺术展览,出版《大美丛书》。
14、发挥文化服务效能。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数据库。根据文化部部署,做好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和第二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准备工作。分级建立完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专家库。推进我市数字文化平台和数字文化资源建设,督促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服务平台。指导各地开展“文化强县”、“特色文化小镇”和“乡村文化记忆工程”联创联建活动。
15、稳建文化服务中心。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定10个乡镇(街道)和100个建制村(社区)开展全省“百乡千村”试点工作,探索建设路径和服务模式。完成好省级改革任务,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工作。
16、推动文化设施建设。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使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取得新的进展。加快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引导和资助各县(市、区)加快推进“百县强基”工程,新建、改扩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对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对以前年度县级完工项目进行验收。继续开展“公益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率”考核评价和通报工作,科学引导各地开展文化设施建设。
四、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17、增强非遗保护传承。认真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我市优秀的非遗项目资源,充分展示我市保护成果,调动全市人民共同保护非遗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市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继续编辑出版非遗抢救性音像资料,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抢救性保护。做好各级重点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补助,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传承能力。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开展的各项非遗培训,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工作能力、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18、推广乡村文化记忆。制定推广方案,在原有试点基础上再考察符合条件的乡镇进行推广,探索和创新保护利用乡村文化资源的新路子。进一步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培育和扶持乡村文化骨干,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
五、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19、做强做优文化产业。全面谋划和布局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文化+”行动,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养和壮大新型文化业态。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艺术衍生品开发等文化新业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适合旅游市场销售的旅游纪念品和文创产品,推动综合性文艺演出和文化产品展示进驻景区。推进专项建设基金等政府投资政策支持文化产业,争取更多文化项目纳入支持范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对挂牌“新三板”的文化企业在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壮大市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组织参展山西第三届文博会、深圳第十三届文博会、北京第十二届文博会等展会。
20、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按照文化产业园区的功能,努力满足我市居民及外来旅游者特定的文化需求,以创意为核心,推进资源整合,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建设太化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园、山西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华夏文明主题公园、太原宝源老醋坊文化产业园区等一批高起点、规模化、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
21、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优秀文化创意产品推广计划。积极落实国家文创产品开发的各项政策,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文化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加强文创产品开发支撑交流的平台建设。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摸索出一条具有我市特色的文创产品开发的新途径。发挥地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打造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高的面食文化、会展文化、节庆文化品牌,提升太原文化庙会、清徐醋文化节等特色文化品牌。组织参加文化创意产品专题展、经验交流座谈会等活动。筛选一批试点申报省级试点,在品牌形象开发、与社会力量合作、文创基地打造等方面寻求突破。推动太原文化产品走出去,树立太原文化品牌,展示太原文化魅力,提升太原文化品位,扩大太原文化影响。
22、促进文化消费发展。积极推进我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认真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资金保障、激励措施、宣传推广等保障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完善“文化消费一卡通”功能,探索扩大文化消费的路径,加强供给改革,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文化消费市场体系健全,文化消费环境完善,文化消费总量增加,文化消费水平提升。加快建立扩大文化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民众消费潜力,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文化消费需求,在推动全省文化消费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六、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23、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市级实施方案,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24、深入放管服效改革。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等新理念,深入研究多重审批、多方监管等突出问题,简化办事服务流程,增强服务效能。承接好文化部、省文化主管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督查,推动地方文化行政审批示范点建设。
25、升级文娱行业转型。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和政策引导等举措,扩大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试点范围,支持各地建设转型升级示范场所。推动娱乐场所环境服务分级评定,加强结果应用。以农村、乡镇上网服务场所为重点,继续深入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上网场所与公共服务相结合。开放游戏游艺市场,落实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游戏游艺市场规范发展的相关文件。
26、严格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推行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将日常监管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开展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促进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强化艺术品经营备案管理,网络表演经营活动和网络游戏运营监管。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试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落实重大案件督办、评选、宣传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定期发布文化市场黑名单,研究制定联合激励、惩戒措施。
27、提升信息化水平。落实《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规范》,继续推进业务系统应用,提高使用率。推进系统内移动执法模块应用。逐步实现我市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统一监管系统部、省、市、县四级数据对接,确保运行正常。落实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试行)》,推进培训考试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应用。
28、建立信用监管制度。贯彻文化部《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文化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应用黑名单管理系统,定期发布文化市场黑名单。
29、规范网络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络文化监管机制,强化网络生态治理。继续推广“数字太原”应用,积极推进太原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数字化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塑造文明旅游环境,持续开展“文明旅游”网上宣传活动。做好局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0、加快扫黄打非斗争。坚决查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认真抓好“清源”、“固边”专项行动,加大对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的查堵力度。深入推进查堵反制港台反动出版活动,有效打击“三股势力”、“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的非法出版传播活动。积极占领网上“扫黄打非”主战场。切实抓好“净网”专项行动。坚决扫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突出“微领域”整治,集中整治利用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问题;加强涉黄涉非网络问题的监测,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对网络事件的高效处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加强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督办,做好协调,持续跟踪,确保案件处理到位。严防“三假”非法违规问题死灰复燃,特别要注意打着互联网新闻监督等旗号扰乱新闻采访秩序等苗头性问题。认真抓好“秋风”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网上网下侵权盗版活动,依法查处严重侵权、涉嫌犯罪的网站和平台。严厉打击印刷复制“黑窝点”,从严查处高校及周边打字复印店盗印教辅教材行为。加强对城市重点地段游商地摊的清理整治。积极开展“护苗”行动。
七、推进广播影视行业发展
31、强化广播电视管理。提升文化传播能力,加快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加快“三网融合”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节目制作、节目传输和播出机构管理,落实违规退出机制。加强对各播出机构宣传工作的管理,积极做好重大事件宣传报道管理工作,加大对电视剧、动画片、引进剧、广告和综合娱乐类、医药保健类、婚恋交友类、谈话类、法制类节目的播放管理。引导规范新媒体发展,开展卫星广播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规违法落地和接收境外节目行为。强化对持证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网站、有视听节目网站、户外大屏幕、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的管理。加强安全播出监管,进一步强化重要保障期和重要敏感期的安全播出保障,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和设施安全。
32、推动电影产业发展。落实《电影产业促进法》,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和品牌电影院线公司办电影企业,加强县级数字电影放映场所的建设。构建影视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公平竞争、企业自主经营的电影产业体系。要对未经备案审核、办理相关手续的特种影院放映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电影市场。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强公益电影放11976万余场,放映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益电影进社区、进校园、进工矿、进广场放映活动,在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展爱国主义优秀电影放映活动,确保我市5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放映9个月,共放映504场电影。
八、推动新闻出版行业发展
33、保障新闻报刊管理。继续开展报刊内资审读,解决报刊内资在导向和格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强化报刊内资核检,开展内资评审,优化出版结构,提高报刊内资编辑水平。规范新闻采访秩序和报刊广告发布秩序,引深“打四假行动”。整合优势资源,创新传播方式,推进书报刊出版技术升级,提高科技含量,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主力军作用,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34、促进印刷产业发展。抓好印刷企业审核验证工作,严格审验条件,把好核验关。全面掌握我市印刷市场状况。开展整治印刷非法出版专项行动,加强印刷复制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查处印刷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盗印教辅教材和含有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内容及国家明令禁止印制的其他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盗版印刷注册商标和伪造各种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五项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秩序。充分发挥印刷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升级发展,提高数字印刷在印刷产业中的比重。进一步发挥印刷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印刷企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创建名牌企业。
35、深化版权保护工作。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加大版权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版权领域的“双打”工作,做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严格移送版权涉刑案件,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突出对网络新闻、影视、动漫、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等平台的专项整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互联网版权秩序。以《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指导,推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县(市、区)政府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工作。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版权公共服务建设,加强作品版权登记工作,逐步提升版权服务能力,为方便著作权人,尝试通过网络完成其作品登记,降低著作权人交易成本,扩大交易面,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版权宣传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为契机,加大版权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公众版权意识及版权的应用。 九、实施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36、落实文化发展规划。加强文化改革发展的规划。积极衔接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发展规划纲要》、《山西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山西省“十三五”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发展规划》、《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太原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做好六个规划宣传动员工作,推动宣传与实施,营造文化系统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十三五”文化发展的浓厚氛围。明确六个规划具体年度任务,划定各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各项专栏任务,确保规划科学实施。推动建立规划落实考核评估指标、效果反馈等机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加强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制定规划分工实施方案和年度执行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调研和评估,推动规划落到实处。统筹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衔接配套的体系,形成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
37、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化体制改革领域基础性研究。未实施的改革要加快推出,没完成的改革要加紧推进,已完成的改革要完善提升。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广播影视业改革。深化新闻出版业改革。深化国有演艺企业改革,开展国有演艺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深化文化企业改革,探索建立由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推动转制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提升综合保障服务水平
38、加强综合保障服务。加强文化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保障和服务机制,提升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创新机关后勤管理。提供文化改革发展有力支撑。扎实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加强调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调研工作机制,创新调研方式方法。加强文化改革发展研究基地和调研联系点建设,深化交流合作。推出一批跟得紧、用得上的优秀调研成果,并推动转化利用。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后勤保障服务,提高机关协调运转水平。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完善文化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健全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建设全面系统、规范有效的督查落实体系。继续加强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信访安保等工作,加强综治、信访、保密、档案、双拥、创卫、计生、扶贫等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施安全测评体系,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提升文化财政保障和监管能力,强化预算工作的前瞻性和精准性,争取财政加大文化投入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直属财务管理,规范行政事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推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深化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核,提高文化财务信息服务工作水平。做好经费预算和决算工作,加强财务工作由核算向管理的转变,加强对文化专项资金和资产的规范管理,加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以文化精准扶贫为重点,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送戏下乡。加强文化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39、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干部人事工作,加强文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严管理干部。继续修订完善直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加强人事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和“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加强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支持,积极推动优秀青年文化人才支持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和培训工作。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指导、推动文化系统做好非公有制单位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
40、加强文化法治保障。做好“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文化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文化系统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和申领换发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权责清单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评估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