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22届“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山西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2-01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无
各艺术院校、各市剧协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夯实我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基础,加强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山西省文化厅与山西省戏剧家协会决定于2018年5月组织第22届“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山西赛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响应中央号召,增强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戏曲艺术,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对祖国传统艺术的兴趣与爱好。
二、 参赛内容
1.京剧·昆曲片断、唱段演唱。
2.地方戏曲片断、唱段演唱。
3.戏歌演唱。(提倡新创作)
4.戏曲艺术技能表演。(舞蹈性强的戏曲片断或武戏、各剧种主要器乐演奏、自拉自唱等)
5.集体节目表演。(多人组合的戏曲唱段演唱、戏歌、戏曲技能表演,三个角色及三个角色以上的戏曲片段,新编少儿戏曲剧目或戏曲课本剧)
演唱类和技能类节目规定时间为3分钟以上、8分钟以内;集体节目规定时间为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
三、参赛对象
14周岁以下(以200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为准),有一定戏曲表演水准的演员。
根据选手年龄分A、B两组:10至14周岁(2004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出生)为A组,10周岁以下(200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为B组。
根据推荐单位类型分专业组、业余组:专业戏校或艺校学员、其它院校中的艺术系学员、戏曲艺术院团自培学员为专业组,其他人员为业余组。
四、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分资料审核与专家评选两部分。报名资料由山西省文化厅收集审核。由山西省文化厅、山西省戏剧家协会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节目录像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节目将推荐参加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第22届“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
五、报名资料
以下纸质报名资料要求一式三份,U盘资料一份。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资料,姓名、说明等文字材料确保准确无误。报名资料上报至“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组委会后,如因报审时的错误造成画册、节目单、证书文字错误,将不予更改。
1.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要求手写准确填写,贴一寸标准照片、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U盘资料(节目录像一份,质量达到参评水平;参评者剧照、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幅,备注清楚,质量达到印刷画册水平,剧照与参审剧目一致;参评者户口簿影印件电子版一份;《第22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山西赛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版一份);
3.各艺术院校、市剧协在本院校、本地区组织审核、遴选工作的书面介绍材料。
六、其他事项
1.已获得专业A组“小梅花”称号者不参加报审。
2.各艺术院校、各市剧协应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支持鼓励符合条件者参赛,并详细告知相关事项。
3.入选参加中国剧协主办的第22届“中国戏曲小梅花荟萃”佩花晚会的节目及“小梅花”称号获得者,必须保证参加排练和演出,否则将视为弃权。
4.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参评者或相关人员干扰此原则,将取消其评比资格,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5.请务必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山西省文化厅教育科技处(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文源巷5号;邮编:030001;联系人:冯碧云;电话:0351-4052027)
附件3:第22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山西赛区报名.docx
山西省文化厅 山西省戏剧家协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