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复排计划工作方案
2023-08-25 发表|来源:文旅部|作者: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落实《“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2023-2025舞台艺术创作行动计划》,把“以演出为中心环节”的要求落到实处,挖掘推出更多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的戏曲折子戏,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于2023年至2025年实施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复排计划。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的文艺高峰,推动社会主义文艺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复排一批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弘扬戏曲艺术本体,传承戏曲艺术精粹,发掘展示绝技绝活,培育戏曲骨干人才,引导建立良好的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传承机制,激励基层戏曲院团打磨创作“看家戏”,厚植戏曲创作优良传统,为当代戏曲创作提供借鉴,带动戏曲艺术高质量传承发展。
三、实施时间
2023年至2025年。
四、实施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申报工作,每年扶持复排100个左右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3年共扶持300个左右。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折子戏应为能代表剧种或行当、流派特色,多年未演出、濒临失传的代表性剧目;具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容,蕴含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高度艺术价值,能展现戏曲艺术独特魅力。鼓励申报稀缺行当和武戏演员主演的剧目。
2.主演应为德艺双馨、表演艺术精湛,在本剧种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对濒临失传剧种及剧目的主演可适当放宽。
3.扶持复排的折子戏时长原则上为15-45分钟。
4.申报作品应制定细致的排演计划,明确排演时间;应列入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年度创作演出规划,并得到相关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支持和保障。
5.重点鼓励濒临失传剧种和县区级及以下基层戏曲院团、民营戏曲院团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本地文艺院团申报。
五、工作流程
(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建立《2023(2024、2025)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复排计划名录》。
(二)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建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协调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建立“专家指导组”,对进入名录的作品,进行跟踪指导。
(三)对进入名录的作品,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建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依靠专家力量,组织创演单位和创作人员倒排工期,在要求时间前通过专家验收。
(四)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统筹并指导、协调各地对每年度复排计划中的折子戏进行验收,并择时进行展演展示。支持和鼓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建立相应的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遴选和巡演机制,促进优秀作品多演常演,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意识形态安全。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入选项目创作导向负总责,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把关机制,并在作品推出后的宣传推广环节中,严格审查发布内容,制定宣传舆论意识形态应急预案。
(二)加强组织统筹。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集中本地本行业优势创作和专家力量,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同时在资金及政策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入选项目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三)把好质量关。在复排折子戏中处理好传承发展的关系,继承保持剧目精华,摒弃传统糟粕,精简冗余剧情。尊重艺术规律,调动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加强引导和保障。要综合把握作品的审美价值、历史意义和时代精神。要立足剧种本体,保持剧种特色,充分听取剧种研究专家、非遗传承人意见,防止小剧种被大剧种同化。要用好政府采购等资源,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提供支持。
(四)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加大对复排后折子戏的采购和推介力度,鼓励多演出、多服务,在演出中锤炼提高,不断提升作品的艺术感染力、社会影响力和市场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