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六届“杏花奖”戏剧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30 发表|来源:山西戏剧网|作者:无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六届“杏花奖”戏剧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演艺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创作提出的“四个坚持”要求,集中展示近年来我省艺术创作成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第二届山西艺术节期间组织开展山西省第十六届“杏花奖”戏剧评奖活动,(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杏花奖”比赛另文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全省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我省文化艺术政府奖“杏花奖”奖项设置如下:
(一)综合奖:杏花新剧(节)目奖8个。
(二)单项奖:编剧奖3个、导演奖3个、音乐设计奖3个、舞台美术奖(含灯光设计、舞美设计、服装造型)3个、戏剧表演奖8个。
二、申报范围
省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改编、移植的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曲艺、木偶、皮影整台大戏和主题音乐会、歌舞晚会等。
三、参评条件
(一)杏花新剧目奖
1.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鼓励现实题材创作。
2.展示时代文化成就,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鼓励小投入,低成本,坚持深入基层的剧目参评。
4.参评作品须为2017年7月以来新创作、改编、移植的作品,演出场次不低于50场;2018年7月1日以来新创剧目演出场次不低于10场,场次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
(二)杏花单项奖
1.德艺双馨,秉持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在本专业艺术领域中具有代表性。
2.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深受人民群众喜爱。
3.省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专业人员及开办有表演专业的院校的专业教师及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申报参赛。申报表演奖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报参评编剧、导演、音乐设计、舞台美术单项奖的人员须为在职人员,以2017年7月以后新创的作品(创作、改编、移植)随剧目申报(外省主创人员不参加评奖),每剧限报2人。
5.申报戏剧表演奖单项奖的人员须为在职人员,须担纲一台大戏(新创、改编、移植均可)或两个折子戏(不少于30分钟)主演,每剧限报2人。
四、申报要求
(一)各市文旅局、各有单位要认真审查参评剧目和演职人员情况,严格把关,自行组织初评。遴选后,统一向省文旅厅申报,民营剧团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属市级文旅部门申报。省属院团直接向省文旅厅申报。
(二)杏花新剧目奖,太原市限报1—2台,其余各市限报1台,省直院团每单位可报1台,以正式公函排序上报。
(三)戏剧表演奖单项奖,太原市限报5名,其余各市限报3名,厅属有关单位、省演艺集团所属院团每单位可报3名,以正式公函排序上报。参赛的表演人员须在剧目中担纲主要角色。曾获得过杏花奖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评奖。第二届山西艺术节组委会将为进入终评阶段作品和个人颁发纪念证书。
(四)参评的移植或改编剧目须注明原剧的剧种和剧团名称,并妥善处理好版权问题,因版权产生的纠纷,由参演单位负责。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剧目奖需提供参评剧目申报表3份,剧本3份,剧照6张,节目单50份(格式要求另行通知),高清音像视频存放U盘1份。
(二)申报单项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报表3份,编剧、导演、音乐设计、舞台美术参评人员随杏花新剧目奖一同申报。
(三)申报材料请于7月10日前报省文旅厅,并在申报材料信封右上角标注“山西省第十六届杏花奖申报材料”字样。
文旅厅将根据艺术节组委会统一安排,召开前站会,最终确定比赛日程。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36号 山西省戏剧研究所 邮编:030001
联系人:武亢 13613469510 闫昕 18636509599
联系电话:0351—2027452
附件:1.山西省第十六届“杏花奖”参评剧目申报表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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