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历史大国,各类文化遗产数不胜数,但由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少保护,导致其无法传承。虽然我国当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对传统戏剧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但仍然呈现出不容乐观的现状,如灵丘罗罗腔已经到了濒临灭绝的境地。传统戏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而灵丘罗罗腔则是传统戏剧的重要组成,现已成为具有地区性质的民族文化,2006年,灵丘罗罗腔申遗成功,基于此应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一、灵丘罗罗腔的发展概述
灵丘罗罗腔是传统戏曲剧种之一,主要活动在冀中地区,兴盛于清代乾隆年间,表演由一人在前台演唱,众人在后台帮腔,其是弋阳腔的演变。灵丘罗罗腔形成年代起码是在康熙年间以前,其表演形式活泼、整体生动形象,在当时深受群众的喜爱。灵丘罗罗腔在嘉庆年间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剧种,在戏剧表演中占有一席之地,可以与雅部的昆剧争雄。在清朝末期、民国初期,灵丘罗罗腔渐呈衰势,到19世纪60年代,灵丘罗罗腔仅剩冀北地区这一小片天地,艺人们为了糊口,常与“丝弦”、“老调”、“弦子腔”等合作演出,可以看出其在艺术竞争中处于劣势,除在庙戏、愿戏中可以表现外,其他场合很少出现,虽然合作演出仍然会保持固定的演出台口,但算不得正戏,出现以日益衰败的情况。
二、灵丘罗罗腔在发展中遇到的阻碍
灵丘罗罗腔的艺术渊源较为古老,其发展经历了无数次变革,但由于政治因素及社会因素,导致其逐渐落寞,难以传承。灵丘罗罗腔是我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应在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探索其发展的路径,从多方面进行思考,研究其科学价值,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帮助。
(一)政治因素的阻碍
灵丘罗罗腔诞生于清初,该时期的政治稳定,如“康乾盛世”正是当前时期经济繁荣的象征。然而在清朝末期、民国初期,我国出现了重大的历史变革,在此期间的战争不断,社会动荡不安,此时的中国是落后的,且社会由于动荡导致政治不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倒退,传统戏剧的灵丘罗罗腔在此时日益衰败。由于文化事业受到了政治因素的阻碍,导致灵丘罗罗腔这种艺术表现形式退回到了原点,在几经磨难之后萎缩在了晋北、冀西北一带,而十年文革又再一次对其带来了打击。在“反封反资反修”中,传统文化艺术无法发展,如灵丘罗罗腔遭到禁演,由上述可知文化发展与政治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社会因素的阻碍
我国在进入21世纪后,各类西方文化不断冲击着国人的思维方式,且各类西方思想观念及行为也在影响着华人。如西方商品经济、快餐文化等,都对传统艺术造成了打击。罗罗腔是传统戏剧中的重要组成,其在表演中通过腔调及形式将文化传播,其秉承了戏剧婉转、悠长的艺术表现手法,但在当时却无法被接受。同时,罗罗腔作为一种唱腔艺术,需要舞台演出才能将其艺术文化发扬,但由于当时的市场经济低迷,加之受西方文化影响而变更了审美情趣,导致该种文化艺术出现了力不从心的局面,无法将文化精神弘扬传承,最终罗罗腔不断落寞,直到2006年申遗成功后才有所好转。
三、以灵丘罗罗腔为例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以灵丘罗罗腔为例,其从古至今经历了无数次变革,因此若想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必须将改革不断完善,在保留其文化艺术的基础上进行改进,探索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路径,从而实现和谐共赢,不断提高思考觉悟,凸显艺术新景。
(一)利用申遗手段
申遗本身是对文化艺术的一种保护,其可以为文化艺术的传承提供着实可行性实施意见或思路,但在此过程中需要自身不断倾注心血,加强对非遗的发扬和传承。在申遗完成后,需要将文化进行发掘和整理,并制定相关的传承策略,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可不借用文化之名,从事非文化的经济发展。如灵丘罗罗腔在申遗成功后进行了思路创新,以传统戏剧发扬地区文化,以此作为文化传承的渠道,现已逐渐完善。
(二)规划民间组织
申遗后国家资助仅仅是一个方面,最终的还是规划民间组织,挖掘群众的潜力,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作为首要目标,使其免受西方文化的冲击。同时,应使民族文化现代化,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形态、新现象,使东西方文化可以沟通,完成多元化整合。
(三)发展地区文化
灵丘罗罗腔曾在发展中出现过的资源短缺的情况,如专业人才不足、资金不足等困境,但通过发展地区文化,将此困境有效解决。文化本与商业心态毫无关系,因此应在发展中避免受到商业利益的影响,建设属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文化招牌,摒弃急功近利的商业心态,实现文化经济的和谐共赢,以此构建独有的地区文化形式。
(四)政策合理倾斜
文化是一种无形力量,也是我国延续至今的重要基础,由此可以看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2003年我国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逐渐重视文化的传承,以分级保护为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主要包括加大宣传、实施长远的规划、应用法律手段、采取政府主导等方式,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应将我国各类政策落实到实际中,提高保护工作的效果。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以法律提供支持。同时,应在保护的过程中进行发扬与传承,培养现代文化型人才,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促进我国的全面发展。
(作者系灵丘县罗罗腔剧团团长,大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灵丘罗罗腔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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