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细微处见精神 ——看潘世珍主演晋剧《卧虎令》
 于细微处见精神 ——看潘世珍主演晋剧《卧虎令》
2018-09-20  来源:山西戏剧网  作者:王嘉
本文剧照由安志义摄影

晋剧《卧虎令》是一出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好戏,在今天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剧中的主人公董宣不畏权贵、执法不阿的为官形象也深深地印在观众的心中。该剧取自真实的历史故事改编而成,《后汉书》中即有关于“强项令”的记载,京剧亦有《强项令》一剧,川剧舞台也常演《卧虎令》。《卧虎令》中的董宣同其它清官戏包拯、海瑞、况钟等人物个性有所不同,譬如《十五贯》着重渲染讲述了况钟在审理案件时坚持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精神态度,而该剧的董宣则更加强调他认法不认人,反对特权,以“天理国法为明鉴”按律治罪,让“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捍卫法律尊严的耿直刚毅。

9月18日晚,观看了晋剧须生名家潘世珍主演的《卧虎令》,其从对董宣的人物塑造和心灵刻画,到唱念做表的细腻呈现,完整地完成了剧目对演员所提出的标准与要求,并有着精彩的舞台呈现。

晋剧《卧虎令》虽是一出久在舞台上历经了前辈和同行们反复锤炼的戏,想要精彩的展现该剧其中的艺术效果,绝非易事。该剧首先是一出唱功戏,对演员的唱功要求很高,从高低音区的转换,到伴随情绪变化的张力喷发,还有不同情境的唱腔处理,完成好不易,要做到唱中有戏,处处有情,更需要演员将唱同对人物的理解和表演时内心的体验相结合,方能达到出色的效果。同时该剧对做工,和演员的内心体验、外在表现有着极高的要求,是一出考验演员综合演唱表演能力的剧目。

该剧有两处在剧情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对唱,极为重要。一处是在第二场“拦辇”时同湖阳公主的机智斡旋,二处是在第三场“公堂”上同唐丹对唱时的正邪较量。前者需要唱的不卑不亢,也需要唱出对公主的尊敬之情,要表现出董宣拦驾拿人的机智,和在公主面前面临压力的困难处境。第二处对唱是审判唐丹的第一个高潮,也是引起观众共鸣之处,此处董宣和唐丹激烈的戏剧冲突,造成了极为紧张的气氛,是面对面的一场据理力争,也是董宣初衷最为原始状态下的正常发泄,在这里潘世珍用斩钉截铁的高调门,以绝对气势压倒对犯下了命案还不以为然的唐丹的嚣张气焰,二人针尖对麦芒,针锋相对,越升越高,把戏有力地推了上去,唱出了董宣执法除恶的坚定决心,完成了规定情境所需要的唱腔表达。这段快唱也对演员的口齿有着极高的要求,体现了她的演唱功力。

正当唐丹就要斩首之际,圣旨到来,听完宣读的圣旨后,董宣无力、失神地接下圣旨,这时的神情仿佛早已六神无主,脑中空白,心中留下的是对朝廷的极度失望,对法律去践行的倍感无力,对百姓父老的极度愧疚和无奈痛楚。

之后,两段大板唱腔“圣旨下”“张杰禀”是全剧的核心唱段,都是以介板起唱,然而董宣的人物心情却完全不同。“圣旨下助狼威气冲霄汉”一段把剧情带入了主要矛盾,即唐丹的嚣张气焰在圣旨的庇佑下越发张狂,董宣的担心也因圣旨的到来得到证实,而董宣惩恶扶善的行为动作——处斩唐丹此时也遇到了巨大阻力。斩了唐丹,自己则违抗了圣旨,性命难保;不斩唐丹,国法正义和百姓的冤屈将得不到伸张。如此则升级为了自己美好愿景同朝廷的直接对抗,董宣所面临的也由一个案件的审判升级为自己生死的抉择。这里,潘世珍既唱出了内心矛盾,也唱出了内心的挣扎,“愧恨交加心意乱,事到临头决断难,”其间还不可唱的过了火候,让人物完全失去理智,还需唱出董宣理性思考逐渐恢复的心路历程,“这天理国法是明鉴,按律治罪死无憾,国法本是皇家定,怎能朝野不一般,为国家我岂能优柔寡断,为黎民纵有刀山我也敢攀,为官不与民做主,苟且偷生心不安,纵然将我头首断,耿耿正气可对天。”此处,气势恢宏的演唱衬托出了董宣维护法纪、置生死于度外的胆识豪情,唱出了董宣在天理国法的感召下所激发的坚强意志,唱出了董宣不畏强权、扶助善良、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人性光辉。

斩唐丹,是董宣内心最为波涛汹涌的一刻。大张大合的身段表演,内心情绪的极度纠结而又不得不从中寻找镇定的思维意志,是演员表现力外化的重大考验。董宣站于公案,几次提笔,几次犹豫,最终判斩。判斩期间,两个衙役分别要斩唐丹和斩不得唐丹的不同立场,也是董宣思索的真实写照,董宣的内心矛盾与两个衙役口头争辩相呼应,更加渲染了董宣矛盾复杂的心理,凸显了董宣毅然决然判斩唐丹所体现的伟岸人格。

“张杰禀众父老县衙参见”是董宣处斩唐丹后,安排后事,抬棺上殿,毅然赴死的一段唱,此时他忆往事产生的万千感慨,心里几乎崩溃却又异常强大,当他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为了维护公正而舍身取义,那么还有什么力量可以去征服他呢。看着众百姓跪在地痛哭,董宣却心若止水,因为他对斩唐丹一事并不后悔。而百姓们口称青天,抬匾送行,他感动万分。董宣可以用自己一命换斩唐丹,然而这种拼命的机会只有一次,爱民如子的董宣也深深为此感到无奈和担忧,由此董宣唱道“最可恨那媚上压下徇私舞弊贪赃卖法的污吏贪官”的痛心指控。这段唱词潘世珍演唱的波澜起伏,与鼓板琴弦的激情碰撞,让人不论是在听觉上还是在精神上都觉得酣畅淋漓,大为过瘾。

第四场“卧虎”表现出了董宣临死不惧、以死撼法的大无畏气概,和纵然免死、也拒不认罪的倔强性格,这种倔强源自他耿耿正气、是非分明的人物个性,在此虽戏份不多,却是点睛之笔。

要让人物丰满生动,需要演员沉浸式地体验和精湛的表现能力,各个细小之处都体现着人物形象的个性,对演员的要求极高。潘世珍在《卧虎令》中对董宣的演绎,并没有简单的将人物类型化、行当化、脸谱化,而是充分调动艺术手段在规定情境中饱满地赋予人物的精神内涵和外在动作,出色的塑造了一个让人为之赞叹的董少平形象,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知理明义的清官形象,与此同时,一个演员的艺术表现能力和艺术追求的精神也从中可见。演戏等于演“细”,将细节处理得细腻传神,深入刻画人物神采,让人物内外统一、入木三分,潘世珍的“董宣”值得一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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