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含糊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含糊
2024-11-21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苏锐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任何国有文艺院团都不能含糊的一根弦。破解一些院团经济效益不佳的情况,不妨先从摆正自身定位做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前段时间参加一场杂技研讨会,某国有杂技团负责人的发言值得分析。

其介绍本团情况时,并未对团里的创作或者惠民演出着墨太多,而是自信推介“创收经验”,说该杂技团几十位演员常年在景区驻场商演,在城市剧场上百元的门票也经常“开售即空”。

看得出,这家杂技团经济效益实属不错,已经完全具备养活自身的能力,负责人也非常有信心。但是,这是代表一个地方杂技水平的公益性院团,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演机构。某种程度上,这家院团能够受到景区运营方的欢迎,能够得到理想的市场报价,也是因为有“公家的牌子”在支撑。所以,举着“公家的牌子”,脑子里应该想着如何惠民、如何保护传承艺术,争取更多观众的认可,保持和提升作品的水平,不能总想“挣大钱”。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党和国家对国有文艺院团发展的基本要求。

近些年,多数国有文艺院团都能很好地平衡这一点,在主题创作、艺术传承、人才培养、惠民演出等方面,充分用好财政资金,于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多数国有文艺院团能够兼顾经济效益,将票房收入作为院团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补充,解决了自聘人员的待遇问题,保证了院团人才不断档、事业不掉队。

也有一些国有文艺院团,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似乎迷失了方向,脑子只想挣钱,只想要高工资,对国有文艺院团应当承担的责任一概不提。

比如,有的院团认为自己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便扛着国有文艺院团的牌子,一门心思去市场争取经济效益,该发挥的公益属性一点没有,既不培养人才,也不创作节目。逢人问起,就回答“上级不拨款,没法进人排戏”。按照如此理论,这家院团是否应该被直接推向市场,改为企业,由其自谋生路?

当然,促使部分国有文艺院团偏重追求经济效益的原因,不能完全赖在院团负责人身上。有的院团,或许曾经吃够“门前冷落鞍马稀”的苦头,因为市场效益不佳受够了穷,更因为发不出工资导致不少人才流失,心理上至今残存有“没钱就玩不转”的阴影。

也有的院团,虽然顶着国有文艺院团的牌子,但是前些年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出现“扎口管理”的情况,要人没人,要作品没作品。差额拨款的前提下,不允许其到市场挣吃的,基本就等于“判了这家院团的死刑”。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问题,业界讨论多年。目前看,有了好作品,有了人气,自然有了经济效益,也就有了社会效益。问题的关键在于,某些院团还是靠“财政给饭”,在现代演出市场如鱼得水的院团并不多。

没有好作品,观众不买账,带不来经济效益,院团知名度上不去,各项待遇比较低,人才进不来。反过来,没有人才,没有收入,院团也排不出好戏。加之文化消费的主力军年轻人眼光挑剔,对国有文艺院团的作品要求可能更高,也就让部分地市级、县区级甚至个别省级院团陷入恶性循环。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任何国有文艺院团都不能含糊的一根弦。破解一些院团经济效益不佳的情况,不妨先从摆正自身定位做起。要搞清楚是不是有能力、有必要新创大戏,在保证基本工资的基础之上,一些基层院团有没有可能依靠低成本的传统剧目复排,实现惠民、传承的价值。

长远来说,国有文艺院团要想健健康康发展,还是得靠好作品,靠走进群众中间演出,靠对于本剧种踏踏实实的研究。毕竟,只想着眼前的利益,只想着吃剧种的老本,院团能凑合过,观众会一直买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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