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有着重要的文化社会传播功能,是广大人民群众欣赏艺术的重要场所,其功能多样,既可以承载公益类演出,也可以承担小型商业演出。
相对于大剧院而言,小剧场规模小、投入小、运营灵活,商业演出较适合成本小、票价低廉的“轻量级”小演出,传承演出功能,是一种将艺术和惠民连在一起的平台载体。由于城市功能性文化载体配置齐全,各种剧场、影院、文化会客厅随处可见,城市小剧场已是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的有益补充。而在广大乡村,群众更需要具有惠民演出、信息传播、文化交流、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多种功能的场所,不可忽略。
应充分发挥小剧场文化价值
小剧场能够给予基层文艺工作者展示空间。城镇群众戏曲爱好者、乡村文艺人才是文艺工作的生力军和践行者,也引领着群众文艺的未来,他们是城镇、乡村文艺的学习者、传承者,他们需要大量的实践平台。在大平台有限、不是所有人都能获得大舞台表演机遇的背景下,小剧场、小创作、小投资、小演出,可以给予扎根于乡村文艺的广大基层文艺工作者更多实践的机会。乡村文艺人才可以将自己的艺术创作付诸展示,将所思所学在人民群众面前实践,得到更多演出机会。一些暂时还没能登上大舞台的城镇、乡村文艺骨干创作的小品、折子戏、曲艺、说唱、舞台剧等等,都可以通过“轻量级”演出来验证效果和给予修正,得到实际的艺术成长。
小剧场能够满足群众文化艺术需求。目前,大批青壮年劳动力离开乡村,留守在乡村的大多数是中老年群体,这部分群众对于文化艺术的需求相对被动,缺乏主动通过各种媒体手段欣赏文化艺术的习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一方面有文化艺术需求,希望能欣赏到优秀的文艺作品,另一方面,又无法实现艺术欣赏自由。小剧场应运而生,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
小剧场是多功能的,既可以开展惠民性质的演出,也可以是商业性质的演出活动,同时也可以实现政策宣传性质的“演宣唱”。小剧场具备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的功能,引进一批优秀文艺精品,同时发动乡村文艺骨干,自编自演反映政策宣传、构建社会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美丽乡村的乡土气息浓郁的文艺作品,牢牢占领乡村宣传思想主阵地,是促进乡村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新建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小剧场市场培育
近年来,通过调查走访发现,除了一部分新建的小剧场功能较为配套之外,大部分城镇、乡村小剧场存在设备陈旧、活动力差、疏于管理、配套不全等方面的问题,部分还存在安全隐患。一部分小剧场灯光、音响条件不够,不能满足正常演出需求;一部分小剧场被搞成“多功能活动室”“一站式服务厅”,演出功能基本丧失;还有一部分虽然设施设备都具备演出条件,但是配套、维护人员缺乏,经常是“关门大吉”。以上种种,都影响了小剧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县(市、区)、乡镇应把小剧场建设纳入到民生实事工程,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考虑新建一批较高标准、座位达300至500个、符合剧目演出需求的小剧场,能够承担优秀剧目惠民演出需求。
对于现有的不太符合演出要求的小剧场或者文化大院进行改建扩建,尽量使舞台、灯光、音响等基础设施都能满足演出需求。
另外,还需要提升一批。可由当地文艺院团或者文化馆,组织对小剧场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提高舞美、灯光、音响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小剧场整体素质。
这项工作可以鼓励多元化投入。在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注入,鼓励优秀经济人才以回馈家乡的方式关注乡村公益事业。
而在促进小剧场市场培育方面,除了政府层面的文化惠民之外,小剧场还可以承接各剧种文艺名家的示范性演出、传帮带的艺术活动,以惠民补贴形式的线上线下窗口售票方式进行演出推介,向成本亲民的民间团体演出和其他商业演出倾斜,这样可以有效培植广大观众自觉购票观看演出的习惯,促进小剧场的市场培育,对未来的艺术产业化良性可持续发展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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